日期:2014-04-08 分類:公司公告
關于舉行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
人社廳發〔2015〕154号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産建設兵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公安廳(局):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公安部關于印發注冊消防工程師制度暫行規定和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及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核認定辦法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56号)有關規定,經研究,現就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5年度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日期定為2015年12月19日、20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具體負責考試考務工作。
二、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考點原則上設在直轄市和省會城市的大、中專院校或高考定點學校。如确需在其他城市設置考點,須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和公安部批準。
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産建設兵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要密切配合,切實做好考試各項準備工作,确保考試安全有序進行。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公安部辦公廳
201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