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4-08 分類:公司公告
關于終止合作的通知
王健:
由于安徽省消防總隊對全省消防施工行業進行了全面整頓,并提出了嚴格的要求。再加上你與公司之間配合也不是太默契,公司内部的管理也很難到位。因此,決定終止與你合作。
在此提請你:一是以公司名義簽訂的正在施工的消防工程項目能夠保質保量地完成,所做的工程在質保期能繼續履行職責;二是從2014年3月1日起不得再以江蘇省鐘星消防工程有限公司或江蘇省鐘星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的名義承攬工程;三是立即歸還江蘇省鐘星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合同專用章(22)和工程專用章(26)。此兩枚專用章公司收回後将作銷毀處理,同時也宣布即日起作廢。
本着“好合好散”的原則,公司在此也承諾:你在 2014年 3月之前以江蘇省鐘星消防工程有限公司或合肥分公司的名義簽訂的項目,如有需要,公司一如既往地為其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務;在施工過程中,或工程質保期,債權債務清算時,如需公司蓋章或證明時,公司盡力配合。
特此通知。
江蘇省鐘星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二0一四年二月二十四日